天峨县三堡乡中学章程

写作类型和用途:学校章程;文章题目:天峨县三堡乡中学章程;写作要求:学校现行章程体现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;

尊敬的各位老师、家长、同学:

根据我国教育部门的要求,我们学校对章程进行了修订。以下是天峨县三堡乡中学的新章程,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,现予以发布。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本章程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规范学校管理,保障学校正常运行,促进学校发展。

第二条 学校名称:天峨县三堡乡中学。

第三条 学校地址: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天峨县三堡乡。

第四条 学校性质:公立全日制初级中学。

第五条 办学宗旨:实施素质教育,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
第六条 学校的全面领导由中国共产党天峨县三堡乡中学支部委员会负责。

第二章 学校管理

第七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,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。

第八条 学校设副校长若干名,协助校长开展工作。

第九条 学校设立教务处、德育处、总务处等职能部门,分别负责教育教学、德育工作、后勤保障等工作。

第十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,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。

第十一条 学校工会、共青团、学生会等组织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
第三章 教育教学

第十二条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实施素质教育,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。

第十三条 学校加强德育工作,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。

第十四条 学校积极开展体育、美育、劳动教育等活动,提高学生的体质、审美和劳动技能。

第十五条 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研究,推进教育教学改革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

第四章 教职工

第十六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,忠诚教育事业,履行教师职责,为人师表。

第十七条 学校教职工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进行教育教学活动,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;

(二)参加教育教学科研、学术交流等活动;

(三)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,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;

(四)按时获取工资报酬,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;

(五)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,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;

(六)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。

第十八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宪法、法律和职业道德,为人师表;

(二)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,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;

(三)关心、爱护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促进学生在品德、智力、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;

(四)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,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;

(五)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。

第五章 学生

第十九条 学生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。

第二十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接受平等、公正的教育;

(二)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;

(三)申请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困难补助或者其他形式的帮助;

(四)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;

(五)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;

(六)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。

第二十一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;

(二)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;

(三)努力学习,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;

(四)积极参加体育、美育、劳动教育等活动,提高自身的体质、审美和劳动技能。

第六章 财务与资产管理

第二十二条 学校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、事业收入、上级补助收入、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。

第二十三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、挪用。

第七章 章程修改程序

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,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。

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天峨县三堡乡中学。

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